歐盟電池法白話文:產品裡有電池就要注意
歐盟電池法管所有投放歐盟市場的電池,包括裝在產品裡的電池。2027 年 2 月 18 日起所有電池要有 QR code,部分電池要有電池護照。本文白話說明台灣小家電品牌與代工廠要注意的角色、時程與常見誤會。
歐盟強迫勞動禁令(Regulation (EU) 2024/3015)自 2027 年 12 月 14 日起適用:用強迫勞動做出來的產品,不能在歐盟市場賣,也不能從歐盟出口。本文說明管到誰、調查怎麼運作,以及台灣工廠常見風險。
歐洲客戶寄來新版採購合約,多了一條:「供應商保證產品在任何生產階段都未使用強迫勞動。」隔週又來一份問卷,問你移工來台前付了多少仲介費、護照由誰保管。
你心想:我們工廠準時發薪、依法加班,怎麼會跟「強迫勞動」扯上關係?
這些問題背後,是歐盟一部 2027 年底開始適用的新法。這篇用白話帶你看懂它管什麼、怎麼運作,以及台灣工廠最常被問到的風險在哪裡。
歐盟強迫勞動禁令(Forced Labour Regulation,Regulation (EU) 2024/3015,簡稱 FLR)規定:業者不得把用強迫勞動製造的產品放上歐盟市場、在歐盟市場上提供,也不得從歐盟出口。
白話說,它像是歐盟市場門口的一道「乾淨檢查」。它不問你做了多少努力,而是看產品本身:只要生產過程中有一段用了強迫勞動,產品就可能被擋在門外。
這部法規的範圍很廣:
台灣企業就算沒有在歐盟設公司,只要產品最後進到歐盟市場,你的歐洲客戶就會想確認上游沒有問題。這就是為什麼合約條款和問卷會來到你手上。
| 日期 | 發生什麼事 |
|---|---|
| 2024 年 12 月 13 日 | 法規生效 |
| 2026 年 6 月 30 日 | 執委會推出強迫勞動單一入口網站與準備工具 |
| 2026 年 12 月 14 日 | 各成員國向執委會通報罰則規定的期限 |
| 2027 年 12 月 14 日 | 禁令開始適用,調查與執法啟動 |
**小提醒:**依執委會的適用範圍指引,2027 年 12 月 14 日起仍在歐盟市場上提供的產品都適用,即使是在這之前生產或進口的。今天接的訂單,可能就是那時候貨架上的產品。
這部法規不是要歐盟到每一家工廠檢查,而是用「風險導向」的方式,優先處理高風險的產品與地區。概念上是這樣:
**小提醒:**30 個工作天夠你「整理」資料,但通常不夠你「從零產生」資料。供應鏈的資訊,往往要花好幾個月才能向上游問清楚。
這部法規採用國際勞工組織(ILO)第 29 號公約的定義,白話說是:在懲罰的威脅下被要求從事、而且不是本人自願提供的工作或服務。法規的定義也明文包含強迫童工。
ILO 在 2025 年修訂版的《強迫勞動指標》中,整理了一組常見的警訊,包括:利用勞工的弱勢處境、欺騙、限制行動自由、孤立、身體與性暴力、恐嚇與威脅、扣留身分證件、扣留工資、債務綑綁、惡劣的工作與生活條件,以及超時加班。
重點是:**單一指標出現,不代表一定是強迫勞動;要看指標的組合,特別是有沒有強制的成分。**反過來說,沒看到某個指標,也不代表可以排除。
| 台灣常見情境 | 對應的 ILO 指標 | ILO 怎麼看 |
|---|---|---|
| 移工在母國借錢付仲介費,來台後用薪水慢慢還 | 債務綑綁 | ILO 的原則是招募費用與相關成本不應由勞工或求職者負擔 |
| 雇主或仲介「幫忙保管」護照、居留證 | 扣留身分證件 | 關鍵在勞工能不能隨時、不需事先核准就拿回自己的證件 |
| 旺季長時間加班,拒絕加班會被懲處 | 超時加班 | 工時過長本身不自動等於強迫勞動,但應該進一步檢視 |
台灣這邊也在動。行政院在 2026 年 4 月 9 日通過《就業服務法》修正草案,要禁止雇主與人力仲介「代為保管」勞工的身分證、護照或居留證等證件,草案要經立法院三讀並公布後才施行,實際進度以勞動部最新公告為準。
誤會 1:「我們沒在歐盟設公司,管不到我。」 禁令看的是產品進不進歐盟市場。你的客戶要證明產品沒問題,就會要你提供資料,多數情況下,壓力會透過合約、問卷和稽核傳到你身上。
誤會 2:「我們沒打人、沒關人,所以沒事。」 ILO 看的是勞工是不是自願、能不能自由離開,而不只是有沒有暴力。仲介費負債加上證件被保管,即使薪水照發,也可能亮起警訊。
誤會 3:「簽了客戶的行為準則,就算合規了。」 簽供應商行為準則代表你做了承諾,但禁令看的是結果:產品本身有沒有用到強迫勞動。承諾和實際狀況對不上,風險還是在。
先確認一件事:你的產品,會不會直接或透過客戶進到歐盟市場?如果會,再想想上面 3 個風險點,在你自己的工廠和主要供應商那邊,是不是真的清楚。
這部法規本身不新增盡職調查義務,但客戶很可能會要你說明你做了什麼。想看更完整的法規解析,可以讀 ZC 的歐盟強迫勞動禁令 FLR 全解析,或查法規雷達的強迫勞動頁。不確定自己的風險在哪裡時,找懂供應鏈人權的專業顧問確認。
禁令看的是產品,不是公司設在哪裡。你的產品只要直接或透過客戶進入歐盟市場,就在範圍內。強迫勞動發生在歐盟以外時,由歐盟執委會主導調查,你的歐洲客戶被要求說明時,問題就可能沿著供應鏈回到你身上。實際影響要看你的產品與角色。
會。依執委會的適用範圍指引,2027 年 12 月 14 日起仍在歐盟市場上提供的產品都適用,即使產品或零件是在這之前生產或進口;已經賣到終端使用者手上的產品則不在下架範圍。交期長、庫存週轉慢的產業要特別留意。
不一定。依 ILO 的說明,單一指標出現不代表一定是強迫勞動,要看指標的組合,特別是有沒有強制。工時過長本身不自動構成強迫勞動,但應該進一步檢視,例如勞工能不能拒絕加班、能不能自由離職。
禁令條文沒有依公司規模設門檻。法規要求執委會提供輔導措施,指引也特別著重協助中小企業,各成員國主管機關也要設聯絡窗口提供資訊。所以中小企業一樣適用,只是有比較多的支援資源。
ESG Taiwan 由熱蘭遮管理諮詢有限公司(ZC)編輯,專門協助台灣企業看懂台灣與歐盟的 ESG 規定。帶著客戶的來信或問卷來,先聊 30 分鐘,幫你釐清角色、優先順序與時程。
ZC 服務:供應鏈盡職調查與強迫勞動 ↗・ 想讓整個團隊一起搞懂?看 ZC 企業內訓 ↗本文為一般資訊整理,不構成法律、會計或其他專業意見。法規內容以主管機關公告與官方原文為準;個別情況請洽專業顧問確認。事實查核日:2026 年 10 月 30 日。發現錯誤?請來信 [email protected]。
歐盟電池法管所有投放歐盟市場的電池,包括裝在產品裡的電池。2027 年 2 月 18 日起所有電池要有 QR code,部分電池要有電池護照。本文白話說明台灣小家電品牌與代工廠要注意的角色、時程與常見誤會。
EUDR 是歐盟零毀林法規,要求牛、可可、咖啡、油棕、橡膠、黃豆、木材及其衍生產品,必須零毀林、合法並有申報,才能在歐盟上市。大中型業者 2026 年 12 月 30 日起適用。本文說明哪些產品被管,以及台灣供應商為何被要地理座標。
客戶寄來 ESG 問卷,先別急著全部勾「有」。本文白話說明供應商最常收到的 6 種要求:行為準則簽署、自評問卷、EcoVadis 評比、CDP 供應鏈問卷、碳排資料、衝突礦產調查,各是什麼、客戶為什麼要,以及常見誤會。
台灣與歐盟的 ESG 法規有新進度、截止日快到了,我們用白話寄給你。由 ZC 熱蘭遮管理諮詢寄送,可以隨時取消。